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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22-05-03 15:26   作者:新浪网   阅读量:8425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合纵科技:关于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磷酸铁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有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项目投资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合同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评审批,安全生产许可,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公司规划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项目投资额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后期部分建设资金需要通过引入投资人,银行融资等方式进行解决可能存在投资人需要申报反垄断审核,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以及融资款项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5,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瓮安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内投资约40亿元,建设年产 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总工程建设时间预计三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正极材料的投入,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磷酸铁锂材料产业链,力争成为世界级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控股孙公司贵州雅友作为投资项目主体,在瓮安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内建设年产 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项目用地1120亩,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项目二期计划建设年产2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及配套磷矿制酸,硫铁矿制酸项目。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孙公司贵州雅友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合同约定的项目宗地,涉及立项,环评审批,安全生产许可,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贵州雅友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圆整

4,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5,营业期限:2021年12月16日至长期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MA7E89LE9Y

7,法定代表人:李智军

8,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仙桥社区基础工业园

9,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应当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化肥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0,与公司关系:贵州雅友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即贵州雅友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贵州雅友拟在瓮安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内建设年产 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项目用地1120亩,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投资规模约13亿元,项目二期计划建设年产2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及配套磷矿制酸,硫铁矿制酸项目,投资规模约27亿元。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电动汽车行业及储能行业的需要

本项目所生产的磷酸铁为磷酸铁锂主要原料,磷酸铁锂主要应用于汽车动力电池体系和储能体系等以锂离子电池为能量体系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进入井喷式发展时期,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需求量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需要

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新一代高科技储能和供能装置,是取代化石能源的理想替代品,同时,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发展和使用对实现双碳目标也有着极其重要意义。

公司发展的需要

目前,公司磷酸铁产品的产能位居行业前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磷酸铁实现规模效应,增加产能有利于湖南雅城磷酸铁生产成本的降低,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另外,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迅速增加,目前产能已经不能满足现有客户的需要,如果公司不能扩大产能,可能导致客户流失。

所以,公司拟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锂电池前驱体材料板块的业务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电池级磷酸铁是国家大力扶持的具有较高环保效益的新产品,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及十四五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产品,且符合十四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另外,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贵州省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外部交通便利,运输条件良好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瓮安县拥有丰富的磷矿产资源,煤资源,火电价格较低,整体资源,能源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公司成本

五,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对外投资主要存在下列风险:

本项目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涉及立项,环评审批,安全生产许可,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能否获得核准批复,获得核准批复的容量规模以及实际投资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以及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内部管理因素影响,未来的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本项目总投资额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后期部分建设资金需要通过引入投资人,银行融资等方式进行解决可能存在投资人需要申报反垄断审核,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以及融资款项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近期市场上发布的磷酸铁投资计划较多,可能导致未来磷酸铁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产品价格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投资规划及预期收益。

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各类措施进行应对,包括但不限于:

与当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对接,传递本项目的先进性和建设的必要性,尽快完成项目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推进项目的实施。

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变化,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及时调整战略规划和经营策略以应对风险,细化项目的进度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为本项目的建设进行融资,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建设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发挥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锂电池前驱体材料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延伸了公司的产业链,拓展了公司的业务范围,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粘性,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通过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可以有效降低公司成本,提升盈利水平,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本项目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七,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孙公司贵州雅友对外投资,有利于促进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规模扩展,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制造领域的技术与市场领先地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孙公司贵州雅友对外投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孙公司贵州雅友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规模扩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孙公司贵州雅友对外投资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瓮安县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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