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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书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22-07-24 16:14   作者:新浪网   阅读量:5665   

的事前认可书

就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对本次有关议案所涉及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支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支付2021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2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四,《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对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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